項目定位:
(1)能舉辦綜合性大型運動會(2011年世界大學生運動會等)。具有舉辦國際性單項賽事的能力(如NBA季前賽、國際田徑錦標賽、球類國家隊邀請賽、熱身賽及其他商業比賽、國內足球俱樂部、國家隊與世界頂級足球俱樂部的商業比賽等)。具備充當國際高水平專業隊訓練基地的水平。能實現場館運營的良性發展。
(2)將成為深圳市最大型的多功能體育中心,成為深圳市的標志性建筑。將體現深圳新的形象、新的發展戰略。將充分體現深圳市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及文化內涵。
(3)將是一個注重大賽、平賽結合,注重功能、講究效益,開發技術、復歸自然,重視環境、追求個性,符合綠色奧運建筑標準的現代化體育中心。
建設背景:
2003年1月,中共深圳市委三屆六次全會確立了建設區域性國際化城市的戰略發展目標,首次把高品味的文化體育建設作為城市發展的重要戰略。同年8月,中共深圳市委12號文件中確立了“以體育改革為動力,努力創建與國際化城市相適應的體育強市”為新世紀深圳體育事業發展的目標。
2003年12月,深圳市市長李鴻忠在市委三屆八次全體(擴大)會議上指出要建設一批符合國際化城市需要和國際一流演出和賽事需要的文化體育設施。
深圳市體育局局長蔡明遠提出了我市新時期體育事業發展的基本思路。強調打造“七個一流”創建體育強市的發展觀點,即創建一流的體育環境、增設一流的體育設施、創辦一流的競技體育、舉辦一流的體育賽事、吸引一流的體育人才、加強一流的體育科研、創辦一流的體育產業,努力將深圳體育發展為國際化深圳的新名片。目前深圳市的體育設施根本無法滿足舉辦重大國際比賽的基本要求。
目前,深圳市體育設施的狀況遠遠不能滿足大眾日益增長的體育需求。2003年深圳市人均公共體育用地僅0.48平方米,與 “2005全市人均公共體育用地面積達到1平方米,2010年達到1.6平方米”的新時期深圳市體育工作的總體目標還有較大的差距,對此深圳市人大和政協委員都表示了極大的關注。
2006年6月,深圳向國際大體聯秘書處遞交了2011年第26屆世界大學生夏季運動會的《申辦報告》。2007年1月,深圳成功獲得第26屆世界大學生夏季運動會舉辦權。
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可研報告中的數據):